天津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办理指南
一、补贴
享受天津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被评定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无工作能力有天津户籍;没有收入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赡养人无法履行义务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认定为特困人员。)
二。补贴标准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为每人每月400元,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为每人每月800元。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根据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增长情况进行调整。
三。搬运地点
天津市民政局、各区民政局
四。费用
有效期届满申请换领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
更换损坏或丢失的,证书费40元;
办理临时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张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