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灵活就业办理


太原市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办理材料/地点/流程

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章

适用对象:在太原市合法稳定就业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在申请人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申请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之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申请人申请配偶、未婚子女、父母随家庭同时迁入的,需提供迁入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16周岁以下不要求)、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户口簿上的信息能证明亲属关系,或者公安内网能查到亲属关系的,不再提供进一步的证明(结婚证或出生证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需要提供未婚声明;申请人迁入就业单位集体户的(适用于所在单位已设立集体户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申请人就业单位的介绍信。

办理地点:申请人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

网上办理流程及时限:关注“山西公安”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实名注册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信息,拍照,上传申请材料。公安机关应当对申请信息和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查。申请信息、审批进度、办理通知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山西公安”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进行通知。办理时限为公安机关预受理审核(预受理审核时限为5个工作日)。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省外常住户口居民办理合法就业迁入业务,当场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现场流程和时限为:派出所户籍窗口民警现场审核申请材料。手续合格的,省内户籍申请人可当场办理户籍手续;省外户籍的申请人当场发放《迁入证》。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迁移证明,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单位无集体户的,可在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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