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和档案年龄不一致退休时间怎么算?
关于职工出生时间的确定,国家有明确的政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职工出生时间的确定以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相结合为依据。本人身份证与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扩展信息:
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以下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但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0年,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后,可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原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地方,由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在各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在户籍所在地归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