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高温津贴发放时间+补贴标准
高温津贴是多少?
根据2012年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户外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山西省人社厅明确,结合我省气象特点,每年6、7、8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领取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月 240元。
高温津贴不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减或者减少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津贴降低劳动者工资。
近年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总队专项检查发现,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时经常进入三种误区。
用绿豆汤等饮料冲抵高温津贴。
我认为员工高温工作几个小时,我就不发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不能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中。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人力资源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