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洲区2021年意向人才和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一、一般要求
锚定推进“四区一高地”建设,打造长江新区副城目标,围绕“两引领、三城联动、多点发力”的高质量发展布局,突出“高精尖、短缺”导向,重点发展航空空航空航天、智能制造、港航物流、建筑规划、节能环保、新材料、大健康、农业、文化、旅游。引进战略科学家、学科带头人、优秀管理者等处于世界科技前沿、世界顶尖水平,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为忻州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影响和突破的国内外一流人才(团队)。
二。应用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所从事的领域符合本地区重点行业发展方向;
2.申请人应掌握国际国内领先的科研成果和关键核心技术,包括国际著名科技奖获得者、院士级科学家、国家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RD平台、企业技术中心等首席科学家和技术带头人,国家、省、市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获得者,国家著名科技奖获得者(前50%)和具有相当水平的优秀管理人才;
3.申请人应与申请人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协议)。入选后,申请人每年在申请人单位工作不少于6个月且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申请人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
4.申报单位为在新洲区依法注册并缴纳主要税收的独立法人机构;
5.申报项目的核心知识产权应在最近5年内获得。
已入选区级重点人才工程的人才项目,一般不重复资助。确有重大突破并入选市级以上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经评审入选后,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资金匹配。对已申报上级重点人才工程但未入选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人才项目给予适当优先考虑。
三。政策支持
1。全面资助。人才项目落地忻州后,可给予300-3000万元的综合扶持。其中,约20%的资金用于无偿资助,剩余资金经评估后用于股权投资。
2。生活补贴。无偿资助资金可用于人才生活、住房补贴(不超过30%)。
3.一次做一件事。根据忻州人才项目发展情况,通过“一事一议”提供无限综合资助和全方位专属服务,支持顶尖领军人才开展前沿科技研究。
四。应用时间
从本申请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请材料
1.新洲区优秀人才和领军人才申请表(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或学位证明);
3.专业成果证明,包括知名科技奖证书复印件、入选院士证书、入选各级重点项目证书、担任首席科学家、技术负责人、知名机构高级职务证书、省级以上重要荣誉证书;
4.主要成果(代表作品、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及申报项目的相关知识产权材料;
5.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协议)或资本构成、股权证明复印件、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6.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7.与申报直接相关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按序号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骑缝章。
六。工作程序
1.邀请申请。区直相关部门、街道(镇、办、区)、产业基地、园区根据掌握的优秀人才信息进行定向邀请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也可按程序自主申请,由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街道(镇、办、区)。
2.资格初审。街道(镇、办、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进行实地走访,核实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核查人才项目落地忻州情况、申报单位注册信息、经营情况等。,同时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经党(业)委研究同意后,报区委组织部(区招考局)。
3.求指教。对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区委组织部(区招考局)将征求公安、法院、检察院、政法委、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
4.专家评审。区委组织部(区人才招聘局)委托第三方公司邀请高校专家、行业专家、财务专家、人力资源专家进行测评,得出测评结果。
5.审批公示。评审结果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确定入选名单和资助方案,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6.资金的支付。公示无异议后,发布评选通知,为入选人才项目办理评选手续,兑现资助。资金将分两期拨付,第一期不超过50%的资金,剩余资金将在中期评估后拨付。
七。相关事项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准确提供申请材料,积极配合各级部门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提供资料不全、超过申报时间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予受理。
2.申请人及申请材料不真实的申请人不再受理任何人才项目申请,已发放资助资金的追回资助资金。
本报考指南由区委组织部(区招考局)负责解释。
附件:新洲区人才和领军人才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