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人才和青年人才住房补贴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2.具有新洲区户籍,在新洲区缴纳社保;
3.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在新洲区注册登记和税务登记;
4.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买房之前,我没有在新洲区拥有商品房。
二。补贴标准
1.有全日制博士学历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分3年发放;
2.有全日制硕士学历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分2年等额发放;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一次性付清。
三。应用时间
从本申报指南发布之日起,全年接受申报,每年分配2次。
四。申请材料
1.《新洲区人才和青年人才住房补贴申报表》和《新洲区人才和青年人才住房补贴汇总表》(见附件1、2);
2.公安部门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结婚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或学位证明)和学信网学籍在线核实报告;
4.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协议)、用人单位或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购房发票等。
以上材料应按编号装订成册,并加盖缝制印章。
五.申请程序
1.自我声明。申请人和申请人共同填写申报表和汇总表,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盖章确认,统一报送区住建局;
2.审查和批准。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名单,报区委组织部(区招考局)汇总;
3.集中宣传。推荐人选名单将通过当地主要媒体进行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优秀人才和青年人才资助对象;
4.资金的支付。每年核对补贴人选的户口、是否就业、补贴资金兑现等基本信息。
六。注释
1.申请人应准确提供申请材料,并积极配合各级部门完成对相关材料的审核。对提供资料不全、超过申报时间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资料的,不予补助。
2.申请材料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不再受理任何人才项目申请;对考核合格但发放补贴时已离开新洲区的,停止发放补贴。
3.购买商品房但未达到约定交付时间的,视为无房。
4.求贤若渴,青年人才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电话:027-8935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