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准生证办理

整存整取2022-08-15  9

太原市出生登记业务办理指南

出生登记业务

(一)验收范围:

新生儿父母一方为太原市户籍人口,包括城六区和三县一市的户籍人口。

(2)申请条件:

1.父母双方国籍相同;

2.出生登记是家庭户口;

3.新生儿出生后一年内;

4.婚内出生的新生儿;

5.新生儿出生在中国;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必须到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3)申请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或身份证、结婚证。

(4)业务流程:

1、申请人向受理派出所提出申请;

2.民警核实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登记户口申请材料;

3.办理新生儿户籍,上传申请材料;

4.打印新生儿户口页,加盖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和登记民警姓名,交回申请人留存;

5.打印常住居民登记表,由申请人签字并存档。

(5)搬运说明

太原市户籍人口可根据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新生儿出生登记业务所需材料向全市任一户籍派出所提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当场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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