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区新房限售政策
新房限售范围内的对象
苏州市区,即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苏州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限制新建商品住房转让的措施。
新房过户条件
根据扶苏[2019]61号文件精神,市区新取得预售(销售)商品房项目包括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尚未申请草签的,购房人自取得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后可以转让;
三年计算方法
人购房自取得产权证之日起满3年。
提醒
对于买卖双方已草签并已提交限购验证、已签署认购协议或购房合同且能提供已付房款(含首付、首付或部分房款)的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凭证原件,并于2019年9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仍执行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