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护照申请
一、申请条件
公民因出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游、从事经营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
二。申请材料
(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拍照指南》标准的认证照片(无需免费提交)。
(三)居民身份证
(4)16岁以下的人应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
1.本人户口簿(未办理居民身份证)
2.监护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公证书、户口本等)。)
3.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
4.监护人不能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
(1)监护人的委托书
(2)陪同人员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
(五)备案登记的国家工作人员(需向备案登记地或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向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还需提交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批准证明(由本人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出具意见单位公章)。
(六)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和军事院校学员:还需提交相应的身份证明;
1.军用卡
2.士兵证
3.警察身份证
4.军校学生证
普通护照延期
应用条件:
1.签证页快用完了。
2.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超过六个月,但有材料证明有效期不符合目的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貌发生重大变化的。
4.可以在申请人的手指受伤痊愈后采集指纹。
5.国家移民管理局认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
1.上述相关申请材料
2.普通护照原件
更换普通护照(损坏、丢失或被盗)
1.上述相关申请材料
2.普通护照破损的:也需要提交破损的普通护照。
过期普通护照重新申请
提交以上相关申请材料。
普通护照填写
曾用名标注申请:户口本上有曾用名。
申请名称标注:有繁体字、外文名、多音字名、不规范汉语拼音名的。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
(三)有效的普通护照
(4)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补发护照
1.上述申请材料
2.国外居住证明原件
外省规定地区的人异地办理普通护照
按照住所地政策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三。处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
其中,受理1个工作日内,审批2个工作日内,制证2个工作日内。
四。紧急认证
申请条件:因参加丧事、治疗重病、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和入学时间临近、行程已确定,但出发前证件丢失或损坏。
申请材料: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手续费
普通护照:每本120元(发改办发〔2019〕914号)
护照备注:每本20元(〔1993〕价费字第164号)
支付方式:网上支付和现金支付。
六。搬运地点
(一)申请人可以向中国境内任何一个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国家工作人员可以向注册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三)现役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军人,由所在单位或者工作单位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桂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0773—5829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