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保险缴费方式
北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员工:由公司缴纳(按月缴纳,员工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用人单位银行按月代扣,结算方式为“委托银行代收(无缴费期)”
▼城乡居民医保
(一)银行预扣付款方式
北京市税务局委托个人选择的银行分别在10月初、11月、12月扣款。银行扣款前,请按照上述支付标准,确保支付银行账户余额充足。扣费成功后会短信提示。如果参保人电话号码发生变化,请及时到参保人所在的社保所或学校办理。如果3个月内银行账户余额不足,支付不成功,在支付期结束后,银行不会扣发。
(二)银行柜台付款方式
北京市税务局已与12家银行(北京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合作开通柜台缴费服务。如果银行代扣失败或者没有预留银行代扣账户,投保人必须携带身份证,汇款人必须携带投保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2020年11月9日。
(三)网上自助支付方式
10月至12月,每月20日至23日6:00至22:00、24日6:00至18:00,参保人可使用医保信息系统中遗留的手机号码,注册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自助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