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公租房租房补贴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新员工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持有大专或者中专毕业证书,自毕业之月起不满60个月的;
3.在本市有手续齐全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私有住房;
农民工申请公租房
1.在本市有手续齐全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2.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无私有住房;
中低收入家庭的户籍状况
1.申请人连续3年在本市登记并实际居住。因为留学、入伍、服刑,户籍中断前后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2.年龄要求:已婚家庭申请人年满25周岁;或单亲家庭,申请人年满28周岁。
3.收入标准:中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低保户、低收入边缘户、贫困劳动者家庭属于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人均财产价值低于上述人均年收入标准的6倍。家庭人均年收入是指在规定的受理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家庭成员全部可支配收入的人均数。人均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全部货币财产和实物财产的人均数量。家庭人口超过5人的,按5人计算。4.
住房困难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20平方米。
提醒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本细则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无房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一)年满60周岁且无子女的;(二)主要家庭成员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