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家庭每年可享受最高6000元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房租补贴金额=500元/月×核定补贴月数,其中核定补贴月数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后的次月起计算,直至发生终止缴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租赁补贴:
1.户籍迁入本市36个月以上;
2.户籍迁出本市的;
3.住房公积金处于注销状态;
4.申请人及其配偶已登记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