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保缴费比例
昆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重特大疾病医疗统筹费。
1。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为单位缴费基数,按9.9%的费率缴纳;
员工以本人上一年工资为基数,缴纳2%;
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征税。
职工个人工资超过云南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云南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低于60%的,以60%为缴费基数。
二。重特大疾病统筹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职工和退休人员共同支付。
单位缴费金额为云南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6%;
个人缴费按照12元/年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