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孩生育登记办理指引(对象+地点+材料)
广东三孩出生登记
最新政策
9月13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贯彻落实: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了要落实到各级卫生厅(委)的相关意见。
处理对象
前期,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已组织开发了三孩生育登记业务办理模块,于8月在广东省人口信息系统上线。由于生育的相关规定尚不明确,本处理模块主要针对双方均为初婚的夫妇生育三胎的登记需求。
《通知》明确,基层工作人员要切实把握工作要求,热情做好生育登记和生育咨询指导工作,继续推行承诺办理、首问负责、委托代办等便民服务制度。对于再婚夫妻等尚未明确办理要求的对象,要做出说明,记录姓名、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相关办理规定实施后,及时联系告知,指导育龄夫妻办理(补办)生育登记。符合生育政策的育龄夫妻,及时重新办理生育登记,不受影响。
处理方式
目前只支持现场办理,相关功能完善后会在广东省等平台统一,省事。
处理地点
需要办理三孩生育登记的群众,可到居住地或有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卫生机构(或政务大厅窗口)咨询,当场办理。
搬运材料
登记时提供的个人资料和一孩二孩出生登记一样,是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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