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自主创业补贴及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所需条件
武汉初创企业租金补贴
应用对象和条件
在武汉市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外租用场地进行生产经营、开办创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稳定经营的下列人员,可申请经营场所租赁补贴: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出国(或回国)学习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认证为准);
(二)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退役士兵;
(3)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就业困难人员)。
初创企业是指在武汉市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未满3年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补贴标准和资金来源
同一申请人每人每月最高可补贴500元,总补贴期限不超过36个月(月租金低于实际补贴500元),从就业补贴资金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