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一)批准条件:1.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满60周岁;
2.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
3.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
(二)未能处理:
申请人已退休领取城镇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材料:户口本第一页,本人页。
电话:
1.天山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2337209
2.沙依巴克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4533946
3.高新区(新城)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825514
4.水磨沟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4643374
5.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107675
6.米东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30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