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亲属投靠办理落户需要哪些材料
具有太原市常住户口和居住条件的居民,其配偶、未婚(或离异、丧偶)子女及随其在外地居住的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证明或居住条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直系亲属证明(结婚证、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需出具未婚证明或声明,离婚丧偶的子女需出具离婚丧偶证明;
5.对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可凭残联等部门出具的《残疾证》,申请其配偶和未婚子女迁入。硕士及以上学历者,其配偶及未婚子女可凭硕士毕业证书迁入;
6.农村搬迁需要乡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同意证明。
流程和时限:
派出所随时受理,每月一次将材料上报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收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