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积金自建大修提取办理指南
处理条件
工人建造、翻新和检修被占用的房屋。
处理流程
职工携带全部材料到办理地申请提取→职工审核→符合提取条件,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转入与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
选择人员
同一户口本上的职工、配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子女配偶)。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省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
2.镇级以上城建规划部门的《房屋所有权证》(有效期一年)原件或相应的规范性文本或施工(改造、大修)后;
3.自住住房新建、改建、大修的,不是职工本人的,要求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4.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未办理关联或银行卡需要变更,请提供本人在苏州任一银行发行的借记卡,包括工、建、农、中、娇娇、苏州)。
友情提醒
1.提取金额为当月开具的相关票据(证明)减去按最新工资基数(不含新员工补贴)计算的一个月缴存额后的余额。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以由职工本人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应当知道委托人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的有效借记卡(已关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可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