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结婚流程
南京结婚流程
1、检查相应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2.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3.自愿结婚的双方应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的声明;
申请婚姻登记声明书内「声明人」一栏的签署,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员面前完成;
当事人不会写,就口述,婚姻登记员填写。婚姻登记员代当事人填写完毕后,应当宣读。当事人认为填写内容无误的,应当在“声明人”一栏按手印。“申报人”一栏不得为空白色,也不得由他人填写或按手印;
4.当事人宣读本人声明,婚姻登记员为宣誓监督员,并在宣誓监督员一栏签名。
目前,南京的婚姻登记已经实现了“全市 ”。具有南京市户籍的居民可以在南京市任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2021年6月1日起,南京作为“跨省”婚姻登记试点,为期两年。
非本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持一方的居住证和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到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也可以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注: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主要确定他们是否持有有效的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