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新生儿落户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材料
1.父母的户口本;
2.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3.出生医学证明;
4.如果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婴儿要在太原申报出生满一年,还需要提供父母户口所在地不在外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以上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A4规格)。
处理条件
1.新生婴儿可以按照自愿的原则,随父随母申报户籍。
2.非婚生新生儿,需要随父常住户口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决由父抚养的证明。
3.在父母户口迁入本市之前,超计划生育婴儿的户口不能申报出生在本市。
处理程序
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亲(母亲)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
处理时限
完成手续。户籍窗口当场办理。是除夕夜(一年以上)申报出生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查核实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