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安养老金年度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陕西省去年(2019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
单位缴费基数:由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确定;
职工缴费基数:以职工2019年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申报时不得低于2019年缴费基数下限3120.6元)。
陕西省去年(2019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
参保单位完成年审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信息系统将根据缴费基数相关政策规定自动调整,参保单位无需重新申报缴费基数。其中,职工缴费基数高于缴费基数上限(16749元/月)的,信息系统将自动核实多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计入参保单位待转基金,冲减下月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已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年审时,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原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办理多缴多退手续。
一、基本声明的形式:
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
注:1。本表由参保单位完成人员基数申报后,在网上服务平台打印生成。方便申报单位需将此表一式两份提供给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审核后将其中一份返回申报单位。
2.该机构保留的信息是一份密封的副本。
三。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说明:
1.“全口径平均工资”、“缴费基数下限”、“缴费基数上限”根据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参数确定。
2.“首次申请人数”、“低于下限/比例的人数”、“高于上限/比例的人数”, “下限以下应退总基数”和“上限以上应退总基数”为当年在职人员基数申报数据库汇总数据(注:包括当年已办理缴费基数但在职死亡、转出体制、转出体制、出国定居人员,以及当年新增和转出人员。
3.“首月缴费人数”和“首月缴费基数总额”为本年度首月单位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总额(含补缴和185补缴数据);当年未核准缴费的,为当年申请人数与缴费基数之和(注:包括当年第一个月已核准缴费,但已死亡、转出系统、转出系统、出国定居在单位的人员)。
4.“与去年底相比增减人数”是首次申报人数与去年底核定人数的比较计算结果。
5.“基地无法纠正的人数”是指转出体制、转出统筹范围、因公死亡、出国定居的人数。
6.“实际缴费基数合计”和“实际退费基数合计”为本年度在职职工基数申报库中低于下限、高于上限的缴费基数数据(不包括当年已手术、转出统筹范围、在职死亡、出国定居等低于下限、高于上限的缴费基数)。
注:本表指标提取规则由陕西省社保局统一规定。
具体应用指南可点击此处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