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条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条件
(一)审批条件:
1.申请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有缴费记录;
2.申请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下(含60周岁)。
(二)不予处理的情况:
1.申请人已退休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非本地户籍。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参保人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转移,其养老关系不转移,在原参保地继续领取待遇。
(2)电话咨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1.天山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2337209
2.沙依巴克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4533946
3.高新区(新城)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825514
4.水磨沟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4643374
5.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107675
6.米东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30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