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医保报销指南
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主要有三个步骤:
(1)参保人跨省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挂号信息上传至全国异地结算平台。
(三)参保人本人持有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 医疗备案程序
就医程序如下,各地略有不同:
1.填写非现场备案表;
2.本人持二代社保卡(已在银行激活),在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卡信息;
3.如果在国外工作,需要单位提供异地备案的花名册;
4.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居民、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相关证明;
5.如需跨省转诊,由本人或家属填写转诊申请表,经具有转院资格的医院签字确认后,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登记。
* 医疗备案手续条件
1.退休人员异地安置:指退休后异地定居,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3个月以上者;
3.异地常驻人员:指被用人单位派遣到异地工作、学习3个月以上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参保人因疾病诊疗需要和本市医疗条件限制,需要转往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5.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
参保地已完成全省联网的,可到全省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可直接刷社保卡结算,无需办理备案手续。
二。如何更改不同省份的病案保管人员信息
跨省病案保管人员信息变更包括:
(一)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其居住地、联系电话等信息发生变更的,或转诊人员在异地就医期间需要再次转院或入院的,直接向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变更申请,由其核实确认。
(二)医务人员异地待遇享受状况的变化,如暂停、恢复、终止等。,参保机构必须及时办理。
三。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待遇政策如何落实?
目前实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待遇政策是:
(1)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是住院医疗费用,门诊医疗费用和定点药店购药费用暂不能跨省直接结算。
(二)住院费用结算。根据国家和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跨省就医,通过全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结算的医疗费用,以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标准)为准,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
四。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如何办理?
凡在云南省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应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领金融社会保障卡。
16周岁以上参保人员需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发放的金融社保卡印有个人照片;未满16周岁的参保人员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其金融社会保障卡不得印有个人照片。
领卡时,16周岁以上参保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未满16周岁的参保人员,由其监护人凭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和证明其监护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材料领取。
【/s2/】五、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保卡遗失后如何补办?
金融社会保障卡遗失,持卡人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避免侵犯个人权益和账户资金。金融社保卡挂失分为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
临时挂失:金融功能临时挂失,可拨打开户银行的服务电话。暂时丧失社会功能可拨打12333或在社保部门社保卡服务窗口挂失。临时挂失机构的功能有效期为15天。超过有效期限,挂失自动取消。银行的职能应符合银行的规章。
正式挂失: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合作银行网点正式挂失。挂失时,银行和人社都会挂失。挂失后到银行柜台补办社保卡,并在约定时间到挂失的银行服务网点领取补办的社保卡。补办的卡需要缴纳制卡费,缴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标准收取。补发费用支付后,不可退还。
卡激活:新获得的社保卡加载的金融功能处于未激活状态,持卡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网点激活后才能使用金融功能。
6。目前有哪些省份接入了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目前,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接入全国异地就医结算系统,98%以上的城市已接入该系统,8468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登录http://si.12333.gov.cn全国社会保险网,可以实时查询将要去看病的省、市、区和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开通了全国网上结算。
七。咨询电话
参保人也可拨打云南人社咨询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