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免费婚检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婚姻登记的有关规定,双方或一方户籍在南京市,在南京市登记结婚。
2.结婚登记前3个月和结婚登记后1个月内。
符合条件的夫妻,携带《免费婚检卡》,再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免费婚检。
注:一方患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一方未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如果婚姻无效或被撤销,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