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贷款比例+额度+年限(甲类)
自有资金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
自有资金支付房价不得低于以下规定比例:
首套房:不低于房价的20%。
二套房(首套已结清):不低于房价的50%。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A类计划被保险人的贷款金额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计算,贷款申请人可自主选择:
(1)第一笔贷款
①个人可贷额度=贷款申请人(含共同贷款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35%(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年)。
②个人可贷金额=贷款申请人(含共同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10(次);按照账户余额倍数计算可贷金额的,按照每月还款额确定贷款期限,每月还款额不得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
(2)第二笔贷款
①个人可贷额度=贷款申请人(含共同贷款申请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35%(规定比例)×12个月×贷款期限(年)。
②个人可贷金额=贷款申请人(含共同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6(次);按账户余额倍数计算可贷金额的,按每月还款额不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贷款期限。
注:“甲级规划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申请贷款时本人住房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账户)和普通专用账户累计金额充足后的余额;其他人员以申请时住房公积金余额为准。
2.共同申请贷款的,根据主借款人参加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综合保障计划类型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额度和年限。
3.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贷款的,贷款额度可以适当提高,最高3万。
4.最高贷款金额和最长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购买新建普通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或自建房的,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在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延长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