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失业保险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失业保险条件
规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办理参保登记。
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
搬运地点
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78号
电话:8487208
城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5号
电话:8873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