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1.市区直接去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接受审核,县区先去县管部或鲁矿分中心领取组合贷款初审表;
2.去商业银行申请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3.到公积金中心或县管理部办理相应的公积金贷款;
4.签订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
5.办理抵押,开发商支付担保金额对应的保证金;
6.收到不动产登记证书后,提交中央贷款;
7.贷款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