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偿申报方式(流程+资料+地点)
长沙县最新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公布了!以下是赔偿申报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赔偿申报流程:
参保人发生的符合保障范围的费用,在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等医疗报销完毕后,参保人(或家属)凭所需补偿资料办理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具体流程见下图:
备注:未在约定医疗机构进行直接医保结算的参保人,应先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间接医保结算(含基本医疗+重疾),再按规定持相关资料申请补充保险。
二。补偿申请材料:
申请补充保险赔偿需要以下材料:
1.住院费用清单;
2.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如发票已由医保中心备案,提交经备案部门盖章的发票复印件);
3.被保险人身份证、银行卡(医保卡、社保卡)复印件;
4.如有其他商业保险支付,应提交分册和发票复印件。
特殊情况申请赔偿时,应补充以下信息:
1.如果被保险人的死亡由继承人赔偿:
(1)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
(2)户口簿或其他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监护人申请赔偿:
(1)户口簿或其他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复印件。
三。适用地点:
长沙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地点:长沙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大厅19号窗口办理重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
同时,在镇街设置了一个便民接收点:长沙县泉塘街道向阳路金科企业总部大楼17楼。
咨询热线:0731-84023028
备注:后续便民领取点将进一步增加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