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范围内公积金转移指南
|
|
根据《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简化园区公积金转移业务办理流程的通知》,为落实“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精神,简化职工在苏州工业园区及苏州其他行政区域流动就业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流程。
一、简化流程
主要内容:
取消“职工需先在转入地公积金管理部打印转移联单,再到转出地公积金管理部办理注销转移手续”的规定。
改为“职工直接向转出公积金管理部申请,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结清”。
实施时间: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二。具体处理程序
苏州其他行政区域包括张家港、常熟、昆山、太仓、吴江、吴中、相城、姑苏、虎丘。
1。苏州其他行政区域的住房公积金(简称苏州公积金)转移至工业园区
处理条件:
苏州个人公积金账户被封存,或已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园区正常参保,园区住房公积金稳定缴存。
加工材料:
我带着身份证。
处理流程:
持以上材料到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各分中心服务大厅和承办银行分支机构直接办理。
(点击查看: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分中心服务大厅、承办银行分支机构)
流程图
2019年8月1日前
2019年8月1日之后
2。园区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苏州其他行政区域
处理条件:
社保关系已在园区转出,已开具保险缴费凭证;本市其他地区的住房公积金机构已开立个人公积金账户。
加工材料:
本人携带身份证、市民卡、保险缴费凭证。
办理流程:
携带以上材料直接到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流程图
2019年8月1日前
2019年8月1日之后
三。注意事项
此次调整仅涉及苏州工业园区及苏州其他行政区域职工流动就业期间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接续。
对于苏州市外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仍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