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违章打折了吗?
1。重庆是否违规打折?
重庆发布新版《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其中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标准有所变化。
二。新规试行时间:
2021年4月20日。
三。相关条款的变更:
与2018年发布的《重庆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2018〕12号)相比,新规有诸多变化——增加了部分处罚对象,明确或细化了部分处罚内容,明确了部分处罚数额。例如,旧版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处罚内容包括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违反规定驾驶机动车,当场拒不改正的;驾驶机动车不避让作业中的道路养护车和工程车辆的;在单位医院或者居民区驾驶机动车不低速行驶或者避让行人等18项。在今天起实施的新的处罚裁量标准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上述旧版中的情形,一律罚款一百元。
此外,旧版第二十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新版还明确规定罚款一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