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21年发放的职业培训券必须在券的有效期内使用,未使用的职业培训券自动失效。
职业培训券发放和使用流程:
(一)发放职业培训凭单
具体发放工作由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实施。依托电子社保卡各种渠道,利用电子社保卡服务平台,向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发放职业培训券。其中,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广州市失业人员发放消费券,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参加广州市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的各类培训机构(含企业)举办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的劳动者(包括贫困劳动者、“二周岁以上学生”、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士兵、残疾人、本省灵活就业的家政服务人员、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给予补贴。
(二)查询和收集职业培训券
申领电子社保卡后,凭证发放人可通过电子社保卡中的“职业培训凭证”栏目查看本人的职业培训凭证。同一个人今年只使用一张职业培训券。凭证持有人凭凭证参加各区委托培训机构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2021年,我市以定向券形式发放职业培训券,已发放职业培训券的劳动者无需领取即可直接使用。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可以查询是否领取了职业培训券。如果他们没有持有培训券,他们可以根据本文附件2第4点中提到的准则申请培训券。
(三)职业培训券的使用和验证
凭证持有人参加过培训机构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的,培训机构直接通过扫码验证其职业培训凭证,验证通过后确认其使用过该凭证。凭证持有人未参加过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项目的,可根据培训机构公布的培训时间和按规定可开展的免费培训项目,结合自身需求,通过选择培训凭证所示的全市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项目。培训机构接受其注册后,需及时通过扫码验证其职业培训凭证,并按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做好补贴信息系统登记备案工作。
(四)职业培训券的使用期限
今年发放的职业培训券必须在券的有效期内使用,未使用的职业培训券自动失效。
(5)培训过程监督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我市现行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规定的监管要求,对职业培训券持有人的培训情况进行监管。持证人因主观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培训或在培训期间中途退出的,本年度不予续签和补发职业培训券。
(六)申请补贴资金
持证人按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相关政策规定完成免费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培训补贴政策规定的程序申请相应的培训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