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职工哺乳假可以休息几天
经本人申请并经雇主批准,女性雇员可以享受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假期超过6个月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做好下列女职工的保健工作:
(一)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女职工,安排上岗前、上岗中、上岗后的职业健康检查,承担检查费用,书面告知检查结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二)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妇女常见病普查,增加对35岁以上女职工的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
女职工在用人单位安排的时间内进行健康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应当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给予以下保护:
(一)哺乳期不得安排国家禁止的劳动;
(二)不得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夜间工作;
(三)执行劳动定额,减少相应的劳动量;
(4)每日工作时间应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如果是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每天增加哺乳时间1小时。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计入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