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失业保险申领指南
索赔条件:
1.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辞职,包括被用人单位辞退、开除或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所在单位不再续签,单位出具不续签证明。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的人员。
申请信息:
1.正常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2013年4月前,需提供单位缴费核销单、花名册、缴费税单、有缴费记录的失业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特殊人员失业意味着刑满释放人员也可以申请。除了需要提交的资料外,他们还需要提供刑满释放证明。
收集标准:
一级区域:
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每月领取标准为1458元。
二类区域:
皋兰县、永登县、榆中县每月领取标准为1413元。
月计算方法:
1.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领取四个月。每增加一年,发放额增加两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24个月。刑满释放人员缴费年限相同的,不计入缴费年限。
2.城镇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缴费满一年,领取两个月失业保险金。每增加一年,发放额增加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在线申请流程:
1.注册
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www.rst.gansu.gov.cn:8080/进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首页,点击右上角【注册】,填写相关注册信息。
2.网上申报(每月1日至10日)
进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首页,登录,切换左上角为兰州市。在这个页面可以看到【社会保险】一栏,点击进入选择“失业”,然后点击【网上办理】进入办理页面。如果您有甘肃政务服务网的注册账号,请直接输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系统登录成功后,选择“失业”,然后点击【在线办理】进入办理页面,根据页面提示填写个人信息。
3.在线填写个人信息
在联系地址栏填写本人现详细地址,在备注信息栏准确填写原工作单位全称和本人社会保障卡号。信息填写完毕并确认后,点击【保存并提交】,申报事项将被传送至后台经办系统,由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4.审计和处理(每月11日至24日)
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失业保险待遇审核。
5.审核结果反馈(每月25-26日)
在联系地址栏填写本人现详细地址,在备注信息栏准确填写原工作单位全称和本人社会保障卡号。信息填写完毕并确认后,点击【保存并提交】,申报事项将被传送至后台经办系统,由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本人进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首页,点击右上角“综合服务”进入,点击“查看办理文书”,再点击“查看办理文书”查看办理结果。
6.失业救济金的支付
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失业救济金从次月起每月月底发放到本人社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