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建宿舍、扩食堂、增学位、改厕所”实施方案
为办好中小学“建宿舍、扩食堂、增学位、改厕所”民生实事,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1)在23个重点帮扶县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900套。
(2)全省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新建、改扩建食堂549个。
(三)通过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等方式。,重点在14个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区补充2万个中小学学位。
(4)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改造中小学非卫生厕所261座。
二。原则和标准
(1)严格规划,科学选材。严格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就近入学要求,充分挖掘城市中小学学校空,全面排查年内交付使用的各类项目,精准补充中小学学位。认真测算农村义务教育食堂、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非卫生厕所建设需求,科学确定实施项目,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加大区域内教育资源和项目资金统筹力度,采取集团化办学、政府购买服务、整合资源、优化课堂功能等措施,优先补充义务教育小学学位。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现有富余或闲置校舍,采取新建、改扩建方式建设中小学食堂和教师周转宿舍,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3)底线思维,保证需求。实施民办实事工程要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以每套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农村中小学食堂,新建食堂约50万元,改造食堂约30万元,生均规模1.2平方米;增加城区中小学学位供给,以满足城市化和55人以下班级规模的需求;要按照选址合理、蹲位数量科学、卫生条件达标的要求,因地制宜改造厕所,做好厕所垃圾处理,满足师生如厕需求。
三。筹资安排
全年省级财政拨款6.5亿元。其中包括:
(一)统筹省级资金安排1亿元,用于23个重点帮扶县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2)统筹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资金2.3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食堂改造。
(3)统筹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和能力提升资金2.5亿元,用于补充市州政府所在城市中小学学位。
(4)统筹2022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资金700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非卫生厕所改造。
鼓励市(州)、县(市、区)政府加大配套建设资金和统筹力度,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月)。市(州)、县(市、区)政府指导教育部门制定本地区农村中小学食堂建设、教师周转宿舍、城市中小学学位补充和不卫生厕所改造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台账,制定清单,细化措施,明确时限。2月底前,各市州教育局将民生工程工作方案和明细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2)审批阶段(3-4月)。市(州)、县(市、区)政府指导教育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充分利用时间“提前”,督促发展改革、财政、住建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实行优惠政策,启动征地、项目审批、招投标等工作。提前实施土地、规划、施工许可并联审批,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审批。
(3)实施阶段(5月-11月)。市(州)、县(市、区)政府指导实施单位改进工作,推进“五保”保障机制,督促教育、发展改革、财政、住建等部门,共同努力,及时帮助指导和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在高海拔地区,要加快项目审批流程,抓住项目建设的黄金期。
1.教师周转宿舍。教师周转宿舍工程5月开工,6月完工率30%以上,7-8月完工率70%以上,9月完工率85%以上,10-11月完工率95%以上,12月底前主体全部完工。
2.农村中小学食堂。5月新改扩建食堂工程全部开工,6月完工率超过50%,7-8月完工率超过90%。9月,新食堂工程竣工投入使用,12月底前完成新食堂工程主体。
3.城市中小学补充学位。5月,通过继续该项目和优化现有教室的功能,增加了7000多个学位。6-7月,通过整合区域教育资源、改扩建教室等方式,新增城市中小学学位13000多个。到8月底,市区中小学学位基本到位。
4.农村中小学不卫生厕所改造。非卫生厕所改扩建工程于5月全部开工,6月完工率超过50%,7-8月完工率超过90%。9月开学后,非卫生厕所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
(4)督导阶段(5月-11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完善“周报告、月通报、带进度推进、有效监管”的工作机制,每周掌握和了解中小学食堂、教师周转宿舍、城市中小学补充学位和不卫生厕所改造工程进展情况,逐月开展季度自查自纠、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确保工程进度真实、账实相符。
(5)验收阶段(12月)。12月中旬,市(州)、县(市、区)政府责成教育部门组织力量对实际工作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并报送省教育厅。12月下旬,省教育厅汇总后将工作完成情况上报省政府。
五、主要职责
省分管领导:张世珍副省长
部门负责人:王海燕省教育厅厅长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单位:省财政厅、市(州)政府
主题:县(市、区)政府
不及物动词竣工期限
2022年12月底。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负责资金分配。市(州)政府作为协调指导主体,负责监督项目进展,县(市、区)政府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对项目建设负全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2)严格资金监管。按照“资金封闭运行管理”的要求管好用好建设资金,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预算执行和管理要求,加快项目执行和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项目审批网上申报制度、市县责任制、项目进展周报制度、项目开工台账制度、项目推进通报制度、项目竣工注销制度等机制,做到责任到人、目标明确、进度可控。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把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等关口,防止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腐败。项目单位应主动向社会公示项目情况,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中小学“建宿舍、扩食堂、增学位、改厕所”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