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高温补贴领不到怎么办?
高温补贴不发怎么办?
高温津贴作为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并不是一项可以支付也可以不支付的“福利”。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工作时间和工资津贴规定,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高温季节津贴支付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解决。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的监督管理。
如果高温达到35度以上,就要交高温费。如果企业不缴纳高温费,可以申请诉讼。当然,很多企业并没有根据法律和地方法规给予相应的补偿,所以显然是违法违规的。作为劳动者,可以维权。
投诉咨询渠道:
1.人社的咨询电话是12333;
2.武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85755113;
3.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严格按照规定为举报人保密。
湖北高温补贴标准及发放时间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未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并计入工资总额。
目前武汉的高温补贴是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发布的高温补贴标准发放的。符合条件的高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个月。
注:用人单位因天气炎热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不得克扣或者减少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因增加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高温津贴,高温津贴从成本中列支,计入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