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天然气价格相关问题综述
问:请介绍一下这三个文件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答:从2006年开始,中国成为天然气净进口国,2021年进口依存度将接近50%。受用气量季节性差异、消费量快速增长等因素影响,城市燃气销售企业综合气源采购价格频繁波动,现有定价机制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国家和省里多次下发文件,要求各地尽快进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主要任务包括核定独立配气价格、理顺天然气销售价格、建立健全气源采购与销售价格同步联动机制等。我们这次出台的三个文件是我市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三个部分。
问:改革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的意义是什么?
答:根据国务院提出的“控制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即控制配气价格,放开气源采购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通过审批自主分类配气价格,可以严格控制城市燃气销售企业的盈利能力;理顺销售价格后建立气源购销价格同步联动机制,可以及时反映天然气的商品价值和稀缺程度,有利于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引导用户运用价格杠杆削峰填谷,树立节约用气和合理用气的意识。最终实现天然气价格管理由政府制定具体价格水平向机制化、强监管转变的改革目标,促进我市天然气市场良性发展。
问:气体分配价格是多少?我市在审批分类用户配气价格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和标准?
答:燃气分销价格是指城市燃气销售企业分销环节的价格。在核定分类用户配气价格时,按照国家提出的“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在各分类用户实际配气成本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各分类用户的用气特点和承受能力,采取工商适当补贴居民生活和集中供热用气的方式核定分类用户配气价格。我市居民用气核定配气价格为0.5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集中供热配气价格为0.23元/米,工商业配气价格为0.52元/米。
问:通过整理分类用户的销售价格,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的销售价格是如何得出的?
答:天然气分类用户销售价格由现行综合加权气源采购价格和分类用户配气价格组成。目前居民用气现行收购价格为1.376元/米,非居民用气为1.94元/米。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被延迟并逐步理顺,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价格机制改革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具体标准为:2022年4月1日起,我市居民用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由1.69元/米调整为1.76元/米。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全面理顺,便于非居民用气全面实行上下游气源采购和销售价格联动。经过理顺,具体标准为:自2021年12月起,集中供热用气销售价格为2.17元/米(即非居民用气现行进价1.94元/米+集中供热用气配气价格0.23),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为2.46元/米(即非居民用气现行进价1.94元/米+工商业用气配气价格0.52)。
问:建立健全气源购销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甘肃省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气源收购价格变动到规定范围时,销售价格同向调整。调整金额=(调整期气源收购价格-上期气源收购价格)÷(1-供销差率)。
联动机制主要包括启动条件(居民用气源收购价格涨跌8%及以上,调整上下限为0.26元/米;非居民气源采购价格下降5%及以上,调整上下限为0.65元/立方米)、联动调整期(居民调整期不少于1年,非居民不少于3个月)、联动调整程序(居民用气按流程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非居民用气由燃气销售企业公示后按程序进行调整,并报物价部门备案)、激励约束机制(鼓励销售企业通过充分协商、拓展采购渠道等方式努力降低气源采购价格)等。
问:我市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后,对居民生活有什么影响?在全国和全省都是什么水平?
答:2018年以来,居民用气采购价格上涨0.25元/米,销售价格未同步上调。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理顺销售价格时,充分考虑了销售价格调整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因此,在现行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今年4月1日气源购买价格同方向上调0.07元/米。同时,随着“两节”临近和供暖期,壁挂炉用气量增加。为了不增加居民生活和采暖期壁挂炉燃气负担,调整后的价格执行时间推迟到2000年。总的来说,调整后的销售价格对居民生活影响有限。
从价格水平看,我市调整后的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水平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仍为倒数第三(仅高于同为气源大省的乌鲁木齐和西宁),在全省14个地州市中最低。
问:全面理顺非居民销售价格后有什么影响?
答:冬季是用气高峰期,受气源紧张和进口气价大幅上涨的影响。今冬明春,我市非居民气源综合加权采购价格涨幅为近年来最高,涨幅比去年同期高出0.19元/立方米。全面理顺非居民销售价格后,集中供热燃气销售价格也比去年同期上涨0.19元/米。供热企业增加的集中供热用气成本,通过增加政府财政补贴予以补偿,集中供热价格不变;与去年同期相比,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下降0.03元/立方米,有利于促进我市复工复产。
问:实施天然气价格机制改革采取了哪些配套措施?
答:一是增加居民第一阶梯用气量。普通居民用气户第一档由原来的360m增加到420m,气量增加60m。第二步延伸至420-480m,第三步仍在480m以上。壁挂炉用气用户第一档由2400m增加到2700m,气量增加3000m,第二档延伸到2700-3000m,第三档仍在3000m以上(各档气价比仍为1:1.2:1.5)。
二是补贴重点群体。燃气销售公司每年向贫困残疾人家庭赠送9600万家用燃气;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实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气价,其销售价格在居民第一阶梯气价基础上仅提高0.05元;同时,民政部门在调整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补助标准时,也会考虑适当提高。
三是规范企业行为。在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燃气销售企业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开其生产经营、气源采购成本、主营业务收入等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做好价格衔接,加强生产安全和供应组织,不截留、不惜售。淡季气源采购价格下降时,按照“气源购销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及时下调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