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大额医疗费用统筹标准是多少
大额统筹医疗费用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大额医疗费用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支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缴费标准和待遇支付标准应及时调整。用人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足额缴纳统筹医疗费用后,方可享受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待遇。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和比例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当年参保人员因病发生的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统筹基金规定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50万元。
参保人员当年住院属于大额医疗费用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服务协议拨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分开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或者挪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依法对大额医疗费用的收支和管理进行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对大额医疗费用的收支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