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武汉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
声明对象和条件:
在我市登记注册、开办个体工商户或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离校后2年内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供资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实际月缴费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缴费补贴。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只参加一项,只补贴一项。
享受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灵活就业)
声明条件和对象:
具有武汉市户籍,在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开办个体工商户或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等灵活就业的,以下几类就业困难人员经登记失业、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登记为灵活就业人员:
(1)40周岁以上的失业女性或50周岁以上的男性(简称就业困难老年人);
(二)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3)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
(4)城市零就业家庭成员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的贫困家庭成员;
(6)毕业后未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下同);
(7)残疾人;
(八)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建立贫困劳动力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