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总量控制类指标人才入户材料提交要求
材料提交要求
除特别注明外,所有申请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公章复印件(原件1:1复印件)、公章彩色扫描版复印件各1份,均用A4纸按顺序排列。
单位申报材料原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对口服务部门审核后退回申报单位。个人申报材料原件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对口服务部门审核后退回申报单位,再由单位退回本人。
行业主管部门或对口服务部门推荐时,需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单位和个人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版以材料名称命名文件、以申请人名称命名个人文件夹、以组织名称命名文件夹,将组织和个人的电子申报材料一并采集;《天河区2021年利用总量控制指标引进紧缺和急需人才入户汇总表》也需要EXCEL电子表格版本。
其他解释
(1)入户申请人年龄、工作年限、社保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8月31日;
(2)申请人取得入户指标后在审核时需要补充材料的,申请人的经办人或申请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齐规定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3)申请人取得户籍指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籍手续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三年内不受理其使用总量控制户籍指标的申请;
(四)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申请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核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伪造劳动关系的,依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0〕10号)第十一条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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