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以工代训有什么骗局

沿黄公路2022-08-15  27

陕西其他市县有以工代训补贴吗

陕西其他城市也有代工培训补贴。详情请登录市人社局官方,在搜索栏输入【代工培训】,查看最新通知。

以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例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相关单位:

为支持培训稳定就业岗位,做好稳定就业工作,完成就业保障任务,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大力开展培训以工代赈支持稳定就业保障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0〕19号)精神,现就大力开展培训以工代赈工作如下。

一、扩大以工代赈规模

以工代训是企业组织培训,做好稳定就业工作,完成就业保障任务的重要举措。为鼓励和支持职工代表培训工作,对开展职工代表培训的企业给予培训补贴。各县(区)要动员和组织企业大力开展代工培训,落实补贴资金。到2020年底,全市将开展代工培训3.8万人以上。

二。完善以工代赈补贴政策

(1)补贴对象和标准。下列用人单位组织在职劳动者进行在职培训的,按照规定的培训期限,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在职培训补贴。

1.新吸纳职工的企业。从2020年1月1日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劳动者代培训的,以及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零就业”家庭成员、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含高级技师班、储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并开展劳动者代培训的,给予补贴。

2.新社区工厂(包括扶贫车间和村工厂)。在职职工全部纳入职工代表培训补贴范围,补贴期限为6个月。

3.已经停产停业的中小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受疫情影响3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组织2016年1月1日后入职的在职员工开展在岗培训,补贴期限为3个月。

4.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承担第十四届全运会建设的企业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补贴期限为2016年1月1日以后就业的在职职工3个月。

上述已停产停业的中小企业或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符合前款第一项规定的,补贴期限按第一项规定执行。

(二)补贴申报程序。坚持属地申报原则,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市级及以下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1.资质认定。企业拟开展代职工培训的,应当提前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审核资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企业资质。大型企业原则上可参照《关于印发:通知》(任山社发〔2020〕71号)和《关于调整征收社会保险费减半的大型企业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任山社发〔2020〕138号)确定,其余可认定为中小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可参照《转发:通知》(陕工信发〔2020〕36号)。受疫情影响停产停业3个月以上的中小企业,以企业驻地镇(街道)出具的证明或依据有关部门复产的通知、批复、备案等时间认定。企业申请代职工培训时,需要提交《代职工培训资格审查表》(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停产停业证明等相关资料。只有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他们才能代表工人申请培训。

2.训练宣言。企业需要提交相关培训材料,包括:企业以工代赈培训计划、参加以工代赈培训人员名单、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被派遣人员就业派遣表或其他就业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含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对于需要证明身份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组织带工培训。培训申请通过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信息管理系统申报。

资格审查和首次培训申请合并申报时,企业应在拟开展岗位培训前10天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7日内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企业。

3.组织培训。企业应当按照职工代表培训计划,建立职工代表培训基础台账,落实培训考勤,加强培训日常管理,提高参加培训员工的岗位技能。

4.申请补贴。代工培训结束后,企业应通过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信息管理系统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代工补贴。补贴申报资料包括补贴申请表、银行对账单(或其他能证明工资支付的凭证)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应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在企业的网站,将补贴企业名单和金额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拨付给企业。其中,补贴期为6个月的,企业可在培训期满3个月后,申请预拨前3个月的补贴资金;企业提出预拨前三个月补贴资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审核资料,将补贴资金预拨到企业。

本通知规定的基于工作培训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原政策执行期限不变。

三。加强以工代训的服务保障

(1)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区要充分利用网站、短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各种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要充分发挥“服务团”的作用,主动深入企业宣传政策,开展服务,加强指导,主动帮助企业解决代工培训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快速推进工作。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代工培训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把代工培训作为保障就业的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规范审批,扎实推进。将县区代工培训任务作为最低目标任务进行分配。在保证完成低保任务的基础上,各县区要努力组织更多符合条件的职工代表参加培训。

(三)加强资金监管。各县区要加强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账户资金监管,建立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机制,对享受政策的单位和名额进行公示。对非法使用或骗取套取资金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优化办理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在接到企业申请后15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完成后15日内拨付资金。同时,要充分利用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信息管理系统(http://1 . 85 . 55 . 147:9004/sxpxjgfw),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实现代工培训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附件:

1.企业培训职工代表资格审查表

2.代工人培训补贴申请表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鸡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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