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培养以工代赈中小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含“零就业”家属、退役军人)、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就业
一、补贴期
中小企业补贴期限为6个月。
二。补贴标准
按照规定的培训期限,由用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以工代训”补贴。
对自职工代表培训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参加职工代表培训的职工,如果通过职工代表培训加X(在职培训、转岗培训、企业新学徒培训、综合培训、境外培训等)取得了高等职业证书,),他们将按照现行的代工人培训补贴标准获得补贴,其中获得职业证书的相应职业(工种)培训获得补贴。参保职工未取得职业证书的,按照现行代职工培训补贴标准的70%执行补贴。
一是自2020年起,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企业,不得享受以工代训补贴。违法企业以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发布的违法企业名单为依据;
二是人社部门对一定数量参加企业培训的职工进行电话抽查或现场调查。电话抽查比例按合格企业规模分为五个档次,1万人以上(含1万人)企业随机抽取2%;300人以上、1万人以下(含3000人)的企业,按3%随机抽取;1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含1000人)的企业,随机抽取5%;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含200人)的企业随机抽取10%;200人以下的企业随机抽取20%。
按照上述比例,对接受职工代表培训的企业职工进行电话抽查和回访。不知道参加职工代表培训人数占随机抽取人数20%的,不得享受职工代表培训补贴。随机抽取不足1人或20%的参训人员对培训不知情的,按1人计算。
实地调查由人社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按上述比例在企业现场进行。
三。补贴申报程序
坚持属地申报原则,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市级及以下企业向企业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或由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受理部门进行补贴申报。
1.资格审查。企业拟开展代职工培训的,应当提前向驻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审核材料,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企业资质。大型企业原则上可参照《关于印发:通知》(任山社发〔2020〕71号)和《关于调整征收社会保险费减半的大型企业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任山社发〔2020〕138号)确定,其余可认定为中小企业。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名单可参照《转发:通知》(陕工信发〔2020〕36号)。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随工培训资格审查表》(附件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停产停业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提出“以工代训”申请。
具体应用指南可点击此处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