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条件
因定居国外、探亲、学习、就业、旅游、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中国公民,可凭本人身份证申请普通护照。已登记的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申请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摄影指南》标准的照片;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三)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的其他材料,由国家移民管理局审批。
(5)未满16周岁的,需由监护人陪同。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你的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不能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提交监护人的委托书,以及陪同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
(6)已注册的国家工作人员,除第(1)、(2)、(3)、(4)项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其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对人事管理机关出具的普通护照审批意见;
(七)现役军人除提交第(一)、(二)项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军队系统有审批权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
(八)普通护照换发,除提交第(一)、(二)、(三)、(四)项申请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普通护照原件及其复印件。定居境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普通护照换发的,还须提交有效的定居境外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九)补发普通护照,除第(一)、(二)、(三)、(四)项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丢失或被盗的说明;因普通护照损坏申请补发的,还须提交损坏的普通护照。在境外定居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须提交有效的境外定居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十)申请填报普通护照,应当提交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和居民身份证。定居境外的中国公民,需提交有效的境外定居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
处理基本程序
(一)申请人向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规定采集指纹信息;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申请受理回执;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者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审批机关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颁发证书;不予批准的,审批机关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批准的决定。
(4)申请人收到证书。
结算时限
申请普通护照时,居民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签发、制作普通护照。跨省签发普通护照的时限为20天。在边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能在上述时限内签发普通护照。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普通护照签发时限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加急普通护照:出国参加葬礼或者探望危重病人;中国入境许可或签证即将到期;紧急出国参加会议谈判,签约;出国留学时间临近,出国前证件丢失或损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紧急原因需要立即出境的。对有上述紧急原因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要求其提交相应材料,对获得批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普通护照。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一)收费的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调整出入境证件收费的通知》(发改办发〔1993〕1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络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发改办发〔2017〕1186号)。
(二)收费标准
1.120元/本护照。
2.护照贴标有20元/张。
处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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