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符合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人才;
(二)除符合申请条件(一)者外,符合越秀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每年在越秀区创业或工作6个月以上,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广州市人才绿卡:
1.根据《广州市越秀区集聚高端人才暂行办法(修订)》(粤府办〔2019〕4号),越秀区委区政府引进并认定的顶尖人才、杰出人才、优秀人才、紧缺人才等类别,以及越秀区委区政府重点奖励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优秀产业人才、产业发展创新人才、社会领域精英人才等类别人才。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具有双一流大学(A类、B类)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世界500强海外大学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人员。
3.在越秀区以下重点企业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关键技术职务的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推荐,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1)越秀区年度重点项目中的工业建设项目;
(2)上年度越秀区商务服务业30强重点企业;
(3)去年越秀区经济贡献前15名的投资项目;
(4)上一年度越秀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所在企业;
(5)越秀区去年引进的重点持牌金融机构、重点金融机构和重点金融项目;
(6)上年度越秀区高端专业服务业重点企业前8名;
上述六类企业和人员名单分别由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越秀区商务局、越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越秀区金融工作局确定,报越秀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条款及附加条件的解释参照广州人才绿卡相关规定。
申请流程
绿卡申请全流程网上完成,不接受纸质材料。如下所示:
(一)申请
申请人登录 " 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 ",按照相关流程指引填写并上传相关报告及附件材料。查看具体操作流程:
(二)核准的
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三)证书准备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市公安局根据《广州市人才绿卡申请指南》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证。
(四)认证
人才绿卡制作完成后,市公安局根据《广州市人才绿卡申领指南》在3个工作日内送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发放。
申请材料
注:以下材料仅供参考,上传材料请参考系统要求。
1.广州人才绿卡申请表。
2.电子照片。
3.学历和学位证书。
4.有效身份证明。
5.聘书、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6.在广州合法居住的证明。
处理周期
25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S2/]
电话:020-3763171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北路9号7楼3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