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办理哪些材料需携带?
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1)年满16周岁的公民:
申请人提交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之一;
(二)16岁以下的公民:
有监护人陪同的,须提交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未登记亲子关系的,需提交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以及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之一。
[最新消息]
【/S2/】10月20日起,长三角地区首次开展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行”试点。
首批试点城市包括
整个上海城
江苏省的南京、苏州和盐城
浙江嘉兴、绍兴、台州
合肥、苏州、黄山、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