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首次申领身份证跨省通办城市
10月20日起,长三角地区首次开展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行”试点。
[首批试点城市包括]
整个上海城
江苏省的南京、苏州和盐城
浙江嘉兴、绍兴、台州
合肥、苏州、黄山、安徽
[全面实施]
12月1日起,长三角地区将全面实施“跨省”政策。
[满足这些条件就可以处理]
沪、浙、皖三省一市户籍居民在我省南京、苏州、盐城合法稳定就业、学习、生活,需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当地派出所和户籍大厅接待窗口申领。
我省户籍居民在上海、嘉兴、浙江、绍兴、台州、合肥、安徽、黄山、苏州合法稳定就业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就近向当地派出所和户籍大厅接待窗口提出申请。
临时居民身份证暂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