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结婚登记可不可以跨省登记
2021年6月1日,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跨省”试点,江苏、河南、湖北、陕西安。试用期为2年。
根据规定,大陆居民结婚或者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今后,在试点地区,男女双方也可以在一方的经常居住地登记结婚。
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主要确定他们是否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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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住证受理点申领居住证,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和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单位居住证明)。
社区民警或流动人口协管员会当场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