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积分落户积分有异议怎么复核?
问:流动人口不同意我的积分,怎么要求复核?
答:申请人对个人积分有异议的,在准入名单公示截止时间前,可以向受理申请的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窗口提出积分复核请求。
浮点管理窗口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访问列表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市公安机关根据落户分值确定落户准入名单,并于每年9月初在本市相关媒体上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提示:
发放通行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公安机关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落户准入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市公安机关提出,市公安机关应当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给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