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补贴是个人申报还是单位给申请?
声明主题
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原则上由用人单位统一申报。用人单位收集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信息进行整理汇总,报单位注册地的区(市)住房保障部门。
区(市)补贴申报实行一次性联网操作、一次性操作。用人单位拒绝集中申报,损害职工权益的,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自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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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新员工阶段性租房补贴标准为300元/月;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补贴标准提高到400元/月;申请人家庭有多名新就业无房职工的,以家庭为单位发放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月。
个人(家庭)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成本低于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成本分期发放住房租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