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的新生儿不需要带宝宝,但是大人可以全程处理!
处理流程
(1)关注“管家政务”微信微信官方账号进行在线预约。预约成功后,当场换号,等电话。
(二)申请人向实施机关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三)实施机关现场受理、审核,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
处理材料
(一)基本要求:
纸质申请材料应为A4纸,手写材料应工整清晰。
(二)基本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收到原件);
2.母亲和父亲的居民身份证(母亲或父亲信息缺失的,无需提供。原检);
3.母亲和父亲的户口簿(如果母亲或父亲信息缺失,则无需提供。原件验收复印件);
4.结婚证(如果父母非夫妻,不需要提供。原件验收复印件);
(三)需要提供的其他情况和材料
5.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提供父母离婚证明)。原件验收复印件);
6.集体户扉页(申请人出生为集体户的,须提供集体户扉页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军人身份证(父母一方是军人,提供军人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与其他证件不一致的,提供所在单位证明。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可以随父或母所在部队营房的集体户登记,在部队有合法财产的,可以随祖父母登记。原件验收复印件);
8.在校学生材料(父母双方均由在校学生集体户提供,可选择随祖父母登记落户;父母一方为在校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集体户口的,在校生子女户口随非在校集体户口的一方落户。原件验收复印件);
9.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属于在校学生集体户的,应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户口所在地的登记。原检);
10.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口簿(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学生集体户的,应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户口所在地的登记。原件验收复印件);
11.港澳台居民护照、身份证件(父母一方由国(境)外人士提供)。接受原件的复印件)。
处理地点1、该户所在镇街(园区)的户籍窗口。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大朗、凤岗、塘厦、谢岗、清溪、桥头、横沥、企石、石牌、茶山下午14:3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东莞市市民服务中心:广东省东莞市程楠街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