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一、养老金关系转出:
1.在原投保地保留缴费记录;
2.无欠款;
3.未按照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
4.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5.新参保地出具转接续函,同意转。
二。养老金关系转移:
1.在新保险地的正常保险支付;
2.未按照国家规定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的;
3.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应当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或按规定延长缴费后仍不满15年的),应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